相比去年,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被多家银行提升到主推产品的地位。这一变化的潜台词无疑是尽可能多渠道地增加银行头寸,在缓解流动性压力的同时维持客户群体并降低资金成本。
这些产品的发行主要集中在一些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其运作模式亦基本相同,即由银行成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委托信托机构用此部分资金购买该银行现有的信贷资产,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即为此部分资产还本付息带来的收益。
央行频繁上调准备金率,股份制银行本身存贷比就比较高平均为70%(逼近银监会75%的上限),面临流动性匮乏的风险!而通过类似的理财产品可以将一部分信贷资产置换成信贷头寸,满足期末一些账面数据的要求。处理掉以前利率未上浮时期放出的贷款,而将腾出的信贷头寸投放于目前的项目中去(利率已经上浮很多了),赚取利差上的收益。
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委托信托公司用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置换自身信贷资产,首先令银行资金头寸增加,也就是账面上的可用资金增多了;其次被置换出去的资产将会划到表外业务当中,资产负债表中的信贷规模也相应地腾了出来,继续放贷也就成了可能。
监管部门比较提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成批次处理额度比较高的信贷资产,而且和此类银行理财产品关键的不同点在于银监会提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将资产直接卖给与自身业务完全独立的机构投资者,(其目的是为了完全置换出银行表内的相关资产,不遗留任何风险。)而不是通过理财产品的方式引入银行自身的零售客户。
如果客户本身就是银行的存款客户,那么用这种操作方式银行并不能获得流动性补充,头寸增加的同时存款也减少,除非从别的银行挖客户或者发掘潜在客户。虽然从会计上并无差别,但银行实际还是在为产品的收益承担一定的信誉风险。
推广这一业务的主要利好定在两个方面:头寸增加和稳定客户。
另外银行从这些产品所能得到的益处远不止头寸增加和稳定客户,即使没有新增头寸,客户的大额资金从定期转向活期也能为银行节省可观的利息费用!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业务
通过信托的渠道,将表内业务表外化,增加自身资产负债表的灵活度,是很明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过这是以理财产品的方式引入银行自身的零售客户。
●常规资产证券化业务
监管部门比较提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成批次处理额度比较高的信贷资产;将资产直接卖给与自身业务完全独立的机构投资者。
业内人士普遍担忧的风险则存在于一字之差的信托资产类理财产品当中。与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不同的是,信托资产类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并不用于置换银行自身资产,而是通过信托向特定项目发放贷款。
前面所说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银行虽然腾出信贷空间,但新发放的贷款是在银监会监控之下的,同时也是银行自身的资产,其贷款质量和投向行业应该都不会有问题。但是信托贷款的形式则很难讲,我曾经看过类似的产品说明,其对投放项目的描述非常简略,而我个人的判断是很有可能流向地产开发领域。这不存在表内表外的变动,纯粹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放贷资金运作的安全与否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不过银行通过这种方式,满足了部分目前无法从自身信贷渠道获得贷款的客户需求,是在信贷紧缩情况下不愿意放弃客户的一种变通。
目前市场信贷利率水平普遍较基准利率有20%-40%的上浮,部分地区上浮比例则更高。按目前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7.47%的标准计算,市场上目前的贷款利率水平至少将在9%-11%区间内,如果以此标准为扣除信托费用,那么满足6%-7%的预期收益率将不成问题,在当前理财产品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信托贷款类似于直接融资,一般不在银监会信贷监管的范围之内,而将此作为应对信贷紧缩维持客户关系的变通无可厚非,但如果把关不严导致不良则会成为一个隐患。虽然从表面上看是中间业务,发生不良与银行并无关系,但如果是银行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主导这类业务,其于信托机构的合作难保存在一些不规范,而这或许将是未来风险突发的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