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是件消费品,而非投资品,其对经济的拉动效应非常有限,应更多考量举办奥运会背后的机会成本。
首先,奥运场馆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只能是一种替代效应,并未产生增量,即在体育基础设施上的投资实际上是学校、医院等其他基础设施投资的替代物。也就是说,只是投资在不同产业间的重新分配而非额外的支出。更值得警惕的是,大规模奥运场馆的投资反而有可能影响一国经济正常的发展,与学校、医院相比,奥运场馆的持久性及可利用效率差之甚远。
其次,从旅游消费方面的经济拉动作用来看,游客带来的消费微乎其微。国内游客的消费几乎可以忽略。因为与往年比,这部分游客是既定的,是将去往其他城市、或将在其他娱乐领域消费的游客替代者。从国外游客角度看,该群体又分两类,一种是的确因中国举办奥运会,前来旅游观看的游客。另一种是商务活动者,本身经常往来于中国和其他国家,这部分群体反而会因奥运会期间住行成本增加,而选择避开奥运进行时段。这部分群体的缩小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纯游客的增量。
由于大额的公共补贴经常被用于主办大型体育赛事,而这对于公众参与的激励影响甚微,所以,补贴行为的正当性通常需要加以证明。近年来,关于补贴的效果,经济学家和各种赛事的推动者都一直宣称重大体育活动能带来经济收益,但是,众多证据表明,这些所谓的经济效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根本不存在。
